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法律动态月报 (2023年9月刊)

admin 52 2024-02-05 00:46:34

  国务院: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近期发布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均适用该条例。《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私募基金财产独立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财产的债务由私募基金财产本身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以下称登记备案机构)报送材料,履行登记手续。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公示已办理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财产应当由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财产不进行托管的,应当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不得委托他人募集资金。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人数。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采取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只私募基金等方式,突破法律规定的人数限制;不得采取将私募基金份额或者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等方式,降低合格投资者标准。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或者转让;不得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债券、基金份额、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私募基金财产不得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资金拆借、贷款等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承诺回购本金等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针对"创业投资基金",《条例》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一)优化创业投资基金营商环境,简化登记备案手续;(二)对合法募资、合规投资、诚信经营的创业投资基金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减少检查频次;(三)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登记备案机构在登记备案、事项变更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自律管理。

  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为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实施《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在适用范围方面,《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网络经营、提供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该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化妆品网络经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以及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应当履行该办法规定的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

  关于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入驻平台发布化妆品产品信息时开展检查,核实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发布的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等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的一致性。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立即停止向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关于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经营儿童化妆品的,还应当查验儿童化妆品标志,并对所经营儿童化妆品标签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进行核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化妆品信息披露的义务,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发现所销售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依法实施召回。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规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经调查认为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涉及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应当及时向化妆品标签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住所地同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通报相关信息。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所经营化妆品造成人体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依法要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控制风险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财政部: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近期发布实施《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在认真落实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税费优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弱政策力度,确保把该减的税费减到位。各地区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目录以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

  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稳定再担保业务规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优化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合作模式。支持地方打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中央财政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示范区可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促进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并已经下达有关预算。各地财政部门要抓紧向纳入支持范围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拨付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等。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央财政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并给予定额奖补。有关地方财政部门要统筹利用中央奖补资金,选取重点行业和相关中小企业,遴选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供企业自愿选择。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继续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地方设立的相关政府投资基金,应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项目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落实政府采购、稳岗就业等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通过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支持中小企业开展采购合同融资,加大信用担保运用,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扩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中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要按照项目进度和预算安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单位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落实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防歧义合同、"开口合同",将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日常监管,形成有力约束。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

  加强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近期联合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96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严格审批管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演出活动的统筹指导,大型演出活动审批前,应当经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属地公安机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

  加强票务管理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进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动门票销售比例,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

  加强演出现场管理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实地检查,现场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严禁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强化事前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保措施。

  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管理,依法处置未履行核验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及演出批准文件义务、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打击流量造假、造谣传谣、侵犯隐私,以及聚众闹事、滋事斗殴等网上网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引导观众文明观演。公安机关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做好入场安检,禁止观众携带影响正常观演的物品入场,倡导观众文明观演。演出举办单位要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制止不文明观演行为,维护观演秩序。

  体育总局:以重大体育赛事为契机组织开展体育消费促进活动

  为进一步激发体育市场活力,释放体育市场潜力,体育总局办公厅近期发布实施《关于以重大体育赛事为契机组织开展体育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突出赛事活动主题。要结合重大赛事、精品赛事、民族特色体育赛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种消费促进活动,特别要抓住杭州亚运会、广西学青会、内蒙古冬运会等大型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举办窗口期,举办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丰富消费活动内容。要围绕满足青少年、女性、老年人、家庭等不同消费群体需求,聚焦新兴消费热点、新型消费业态、新消费场景,加强政企银商联动协同,广泛动员组织体育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策划实施一批丰富多彩的体育消费惠民活动。

  推出消费惠民措施。鼓励各地建立常态化促消费机制,因地制宜推出体育消费券等惠民举措,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支持各地在体育消费联动方面加强合作,实施消费互惠政策,联合举办消费促进活动。

  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引导体育市场主体创新营销内容手段,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数字消费场景,不断提升体育消费体验。

  推动行业融合发展。密切与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文化、体育、旅游活动一体谋划、一体开展,推出一批"体育+文旅"优质文体旅融合产业项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期联合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0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盘点核查就业政策落实进度。对照国务院就业相关文件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巡视审计、督查核查、信访反映、媒体报道发现问题台账,开展2021年以来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进度大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

  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继续实施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将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纳入"直补快办"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按月开展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参保、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信息等数据比对,对确认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主动向受益对象推送政策,告知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对主动申请享受补贴的,加快受理审核,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

  突出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主动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集中开展人社厅局长进企业宣讲活动,对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时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同步推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实施《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加快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实施《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根据《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将调整为"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而其他规定将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相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为鼓励创新与保护市场竞争,正确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十个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140号】--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关系

  案例二:"基本殡葬服务"拒绝交易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42号】--公用企业拒绝交易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承担

  案例三:"通用汽车"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137号】--反垄断后继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赔偿责任认定

  案例四:"商砼联营"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29号】--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

  案例五:"巴曲酶"原料药拒绝交易纠纷管辖权异议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京73民初1136号】--拒绝交易纠纷的管辖确定

  案例六:"西门子"仿冒混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终312号】--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

  案例七:"光激化学发光分析系统通用液"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889号】--构成技术秘密的技术方案的认定

  案例八:"刷宝APP"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民终1011号】--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案例九:"代练帮APP"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5民初13290号】--网络游戏商业代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案例十:"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9民初2585号】--利用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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